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五、签订扣款协议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款协议签订和变更。

城乡居民原已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登记扣款银行账户信息的,由税务机关统一转签扣款协议。因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银行验证失败等原因无法完成协议转签的,可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重新签订扣款协议。

1.电子税务局。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签订扣款协议分为“全流程网上”和“一次上门”两种方式。若缴费人银行账户所属商业银行已支持网上签约的,可通过“全流程网上”方式办理扣款协议签订业务,全程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若缴费人银行账户所属商业银行未支持网上签约的,可通过“一次上门”功能生成扣款协议,打印扣款协议并到银行前台办理签约业务,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验证操作。

(1)全流程网上。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登录后以“企业业务”进入办理:【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单位网签授权划缴费款协议(全流程网上)】--【新增协议】--【发起签约】。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登录后以“自然人业务”进入办理:【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城乡居民】--【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个人网签授权划缴费款协议(全流程网上)】--【新增协议】--【发起签约】。

(2)一次上门。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登录后以“企业业务”进入办理:【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单位网签授权划缴费款协议(一次上门)】--【生成协议,打印去银行前台办理】--填写协议信息,点击【打印协议】--递交银行录入后,点击【已经在银行前台办理,完成签约】--选择对应协议信息,点击【重新验证】。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登录后以“自然人业务”进入办理:【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城乡居民】--【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个人网签授权划缴费款协议(一次上门)】--【生成协议,打印去银行前台办理】--填写协议信息,点击【打印协议】--递交银行录入后,点击【已经在银行前台办理,完成签约】--选择对应协议信息,点击【重新验证】。

2.粤税通。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点击左上角跳转至“粤信签”小程序完成登录后办理:点击右上角切换至个人业务--【全部功能】--【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新增协议】。

3.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可持单位证照及单位社保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往广州市税务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

六、费款缴纳

(一)2025年度集中征缴期费款缴纳(2024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1.电子税务局。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登录后以“企业业务”进入办理:【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单位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默认打开【自行申报】页面--【模板下载(含在册人员)】--【批量导入】--【文件上传】--【确定】--【提交】。申报成功后,即可缴纳费款:【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单位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登录后以“自然人业务”进入办理缴费:【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城乡居民】--【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粤税通。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点击左上角跳转至“粤信签”小程序完成登录后办理:点击右上角切换至个人业务--【全部功能】--【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粤省事。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省事”,点击左上角跳转至“粤信签”小程序完成登录后办理:【服务】--【税务】--【个人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可持单位证照及单位社保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往广州市税务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二)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费款缴纳

1、集体经济组织或大中专院校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登录后以“企业业务”进入办理:【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单位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打开【托收单申报】界面--【模板下载(含在册人员)】--【批量导入】--【文件上传】--【确定】--【提交】。申报成功后,即可缴纳费款:【热门服务】--【社保业务】--【单位城乡居民业务】--【单位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以个人身份中途参保的城乡居民费款缴纳与正常申报期费款缴纳路径一致,即可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七、缴费查询和凭证打印

缴费完成后,城乡居民可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粤省事、粤智助等渠道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记录和打印缴费凭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

八、退费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的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核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退还。

九、注意事项

(一)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先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规定,我市已为高三年级及中职毕业生统一办理了停保手续,继续升学学生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2025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未继续就学人员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在我市就读但已在我市以外地区参保并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如确认属于原则上应在我市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退费手续后,再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十、业务咨询

城乡居民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和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税务机关;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以拨打12345热线或咨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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